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退休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4月7日,洪湖市人民法院为三级高级法官曾祥席同志举行荣誉退休仪式。仪式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志刚主持,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志刚介绍了曾祥席同志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曾祥席同志为洪湖法院审判工作质效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在其主抓洪湖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洪湖法院成为全省首批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之一,集中管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荣获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会上,曾祥席同志深情回顾了工作多年的心路历程,满怀真切地表达了对组织关怀培养的感激之情,并表示在享受退休生活的同时,也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永葆政治本色,为洪湖法院发展添砖加瓦。其他参会同志回顾了与曾祥席同志并肩战斗的工作历程,向他送上美好祝愿。 退休老干部支部书记蒋立勤向曾祥席同志退休表示祝贺,并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纪律规定。
党组书记、院长郭鹏代表院党组对曾祥席同志为洪湖法院事业所作的贡献表示真挚的感谢,祝愿退休同志保重好身体、调整好心态,享受退休生活;同时希望曾祥席同志充分发挥经验优势,积极做好“传帮带”和建言献策,为司法审判事业发挥余热,助力洪湖法院高质量发展。
仪式结束后全体工作人员合影留念。一朝共事,一生为友,洪湖法院祝愿所有退休老干部们心情舒畅、健康长寿、万事顺意、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