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2021-03-09 08:55
来源: 洪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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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洪湖市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洪湖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本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洪湖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洪湖市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上级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二)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法院内设机构10个,具体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5个,具体为:新堤法庭、峰口法庭、龙口法庭、新滩法庭、府场法庭。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816.81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了10.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6.81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0.72%。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816.8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890.58万元,项目支出926.23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加了10.72%,其中:公共安全3649.31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加11.53%,社会保障和就业167.5万元,比2020年下降4.55%。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为3816.8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院2020年新招录公务员及我院干警人员工资调整相应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减少。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816.81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了10.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6.81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0.72%。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16.8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了10.72%,其中:公共安全3649.31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加11.53%,社会保障和就业167.5万元,比2020年下降4.55%。

3、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3816.8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院2020年新招录公务员及我院干警人员工资调整相应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减少。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816.81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0.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收支增加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2890.58万元,比2020年增长10.96%,其中:人员经费2339.79,日常公用经费550.79万元。

2、项目经费926.23万元,比2020年增加9.96%。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890.58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长了10.96%,其中:

1、人员经费2339.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55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长9.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调资等因素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550.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8.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增长了15.8%。增加的原因是:主要是其他资产性支出增加。根据省高院要求,需要配备机要密码设备,因我院车辆老化,需购置公务用车2辆。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加62.5%,预算增加的原因是购置车辆增加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我院没有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4.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35.71%。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5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15.09%,公务用车购置费4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0%。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我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访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都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相比2020年增加,2021年购置车辆2辆。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550.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8.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增长了15.8%。增加的原因是:主要是其他资产性支出增加。根据省高院要求,需要配备机要密码设备22万元,因我院车辆老化,需购置公务用车2辆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

办公费36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7.2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租赁费2.8万元,差旅费10万元,工会会费38万元,福利费112.56万元,其他交通费81.85万元,维修(护)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16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06万元。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94.06万元,2020年采购预算23.26万元,今年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增加70.8万元,增加304.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院要求,需要配备机要密码设备,另外因我院车辆老化,需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法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72.16万元,2020年新增资产12.54万元,今年比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59.62万元,增加475.44%,增加的原因是购置机要密码机、公务车辆等。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我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本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款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人民陪审员、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项目当年预算629.77万元,该项目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77万元。项目长期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办出更高质量的案件,树立更好的司法形象,实现洪湖法院工作的新跨越。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8个,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2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项目年度目标:推进我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法院在加强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年度绩效目标共8个,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成本指标1个。

(十)其他事项

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洪湖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用、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洪湖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用表_2021-02-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