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因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抗拒执行,人难找、财难寻,案件难以执行到位。这样的情况,既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会导致部分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判决、执行失去信心,走上涉诉信访的道路。
1月19日,洪湖法院在“春风执行会战”中成功执结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这件历时4年的涉诉信访积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6年3月,原告肖某某、盛某甲、熊某某、颜某某与被告盛某乙签订《渔池承包合同书》一份,约定四原告将位于某渔场2000亩渔池内的30亩渔池转让给被告盛某乙经营12年,承包款为每户12000元,一次交清,场方每轮提留款被告必须在每年12月底之前交付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渔池给了被告,被告支付了12年的承包款和第一轮的场方提留款42400元。但第二轮的场方提留款42400元,被告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支付。2019年诉至法院,并判决被告给付四原告42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前期案件执行过程并不顺利,通过财产查控,仅执行了被执行人盛某乙部分款项5600元,后因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查询不到其他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却从未放弃,积极寻找蛛丝马迹,想方设法找寻突破口,推进案件执行。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多次信访,要求尽快执行到位。
在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努力下,案件执行终于出现转机,找寻到被执行人盛某乙下落后,在法警的配合下将盛某乙进行拘传,在尝试多种方式法律释明、沟通交流、做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盛某乙仍然不予履行,执行干警当即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要被拘留后,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终于慌了神,才急忙联系亲属筹钱。在送医体检时,提留款及逾期利息50720元转款到账,案件执行完毕。至此,这件多年信访积案终于尘埃落定。
此案是洪湖法院“春风执行会战”专项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洪湖法院始终以毫不动摇的决心、坚定的信念和高效的执行力,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力震慑,迫于法院强大执行措施的压力下,此次专项行动中共有10件履行完毕,9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到位金额共629987元,取得较好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