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推进规范执行,切实提高执行质效,4月22日,洪湖法院召开执行工作督办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刚主持,审管办主任王志军及执行局全体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规范执行提质增效”活动月调度机制及对信息化建设督办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王志军围绕当前绩效考核面临的形势和具体指标,分析了洪湖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就下一步开展好执行工作,王刚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3+1”核心指标薄弱环节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补齐短板;要建立六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局长包保制,除拍卖案件确实无法报结外,实现对长期未结案件清零;要加强督办力度,现有案件每周督办,绩效通报到人,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人员;要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整工作团队,完善文书签审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要以院绩效考核为抓手,落实全员考核,实现执行工作增质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