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滩法庭:为审判工作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2022-06-08 10:52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浏览: 3162

为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突出强基导向,夯实司法根基,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水平,近日,洪湖法院在新滩法庭安装了一套互联网开庭系统,并于66日运用互联网开庭系统远程网上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微信图片_20220607165937_副本_副本.jpg

本案原告在河南,被告为洪湖某公司,原告通过网络了解到被告公司的某一新型产品物美价廉,遂与被告方联系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因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迅速与原被告双方联系,了解双方的矛盾争议点,梳理案件事实,释明法律规定,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通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调解。考虑到本案的原告在河南,离新滩法庭路途遥远,为了减轻原告的诉累,在与原告充分沟通过后,其表示同意线上开庭。

开庭前,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耐心细致的指导原告方代理人熟悉掌握“湖北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的操作方法,并提醒其要处于网络的畅通环境。开庭前进行了相关的测试,确保整个庭审过程中画面流畅、声音清楚。庭审中,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确认了双方协议的内容,通过电子签阅笔录并全程录屏,整个过程规范有序,高效便捷。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当事人有时会因路途遥远或身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前往法庭参加庭审,利用互联网跨域开庭审理案件,是洪湖法院应对疫情防控采取的积极举措,也是特殊时期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应对之策,生动展现了司法的智慧与担当。

新滩法庭安装的互联网开庭系统包括高清摄像头、音响话筒、电视电脑、打印机及庭审主机等,具备多方视频开庭,智能庭审管理、在线笔录确认等功能。当事人通过浏览器以及微信等互联网工具即可进行沟通开庭,并全程录音录像,全程留痕。互联网开庭系统的投入使用,助力当事人更加安全高效地参加诉讼,减少诉累,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也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