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化解离婚纠纷,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02-04 09:16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在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的同时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基本案情

吴某甲与向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5年相识,20151222日登记结婚,201858日生育一女吴某乙。婚后,双方在武汉市和重庆市共同购买房屋各一套。吴某甲因工作关系长期在重庆市生活,向某和婚生女吴某乙留在武汉市生活、上学。吴某甲与向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长期异地生活、聚少离多,导致婚后矛盾不断。20214月,吴某甲曾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驳回诉讼请求,2022年,吴某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婚生女吴某乙由自己直接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调解结果

本案中,婚生女长期随母亲在武汉生活、上学,如由父亲直接抚养,那面临着生活环境将发生巨大变化,从情感层面明显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但女方经济来源有限,男方收入可观,跟随父亲生活能得到更好的物质条件。

为尽量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承办法官一方面深入掌握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一方面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阐述利害关系。经过耐心细致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吴某甲给付向某补偿款3万元,婚生女吴某乙由其母向某直接抚养,随向某继续学习生活,吴某甲按月给付抚养费,直至吴某乙年满18岁。

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处理不好抚养权、探视权的问题会对孩子的成长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洪湖法院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兼顾情理、法理和当事人心理,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努力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让当事人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暖,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