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代院长郭鹏开庭审理一起醉驾、袭警案件

2021-11-22 16:45
来源: 洪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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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袭警罪的刑事案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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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称,2021年6月,被告人吴某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与一辆越野车在洪湖市沙口镇某路口发生刮蹭,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被告人吴某某酒精含量为113㎎/ml,后经司法鉴,被告人吴某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01.8㎎/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因被告人吴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吴某某拒不接受传唤,且态度极其嚣张、强硬,民警便对吴某某进行强制传唤。在强制传唤和提取血样过程中,吴某某极力反抗,出言挑衅民警,用脚踹警车的门,用口咬民警,造成三名民警和一名巡逻队员不同程度受伤,经司法鉴定,其中二人损伤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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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审判效率,郭鹏在庭前作了充分准备工作,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拟定出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确定庭审调查重点,组织控辩双方展开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严谨有序、顺畅高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吴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