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纠纷信息共享 服务“近在咫尺”

2023-06-02 11:33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4月中旬,洪湖法院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洪湖经济开发区工作站传来一条市场主体涉法涉诉需求信息,园区内某药业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某医药公司因药品买卖产生纠纷,新堤法庭第一时间对接开发区“共享法庭”工作站,全面了解案情,向企业释明依法维权的程序。某药业有限公司于419日向洪湖法院提起诉讼,洪湖法院当日立案。

基本案情

2020年下半年,某药业公司与湖南省某医药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药业公司向医药公司供应药品。此后药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共向医药公司发货12笔,货物总价值67万余元,但医药公司仅支付货款11万余元,还有46万余元货款及逾期利息未按期支付。药业公司即与医药公司沟通,要求对方及时给付货款,并发出律师函,但直至起诉时医药公司仍未支付。
审理经过

洪湖法院新堤法庭受理该案后,根据前期了解情况和原告药业公司申请,迅速对湖南某医药公司的账户采取保全措施,迫于法院保全措施的压力,被告湖南某医药公司主动履行了货款本金46万余元。
判决结果

鉴于被告已经履行欠款本金,洪湖法院根据原告诉求依法判决被告继续支付逾期利息。

通过充分发挥驻园区共享法庭工作站的作用,洪湖法院新堤法庭采取快速有力措施,用时不到一个月,帮助企业追回货款46万余元,真正展现了园区共享法庭靠近服务园区市场主体的优势。下一步,洪湖法院将进一步立足商事纠纷“共享法庭”,为市场主体解纷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