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新滩经合区“共享法庭”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2023-09-21 09:56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买卖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屡见不鲜。近日,洪湖市新滩经合区“共享法庭”收到两件因采购生产设备质量存在问题引发的涉企纠纷案件,“共享法庭”迅速联络法官指导调解,促成买卖双方就该纠纷达成一致意见,仅用时两天,成功化解这两起涉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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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3月,武汉某防水材料公司、湖北某建材科技公司分别与武汉某机械厂签订采购合同,向其采购机械设备,货值金额分别为220万和40万元。合同签订后,武汉某防水材料公司和湖北某建材科技公司向武汉某机械厂支付了部分款项,武汉某机械厂依约供货并安装了机械设备,设备安装完成投入生产运行后,众多设备和主要部件存在严重的缺陷,故障不断,多次停机停产维修,始终不能满足生产设计的工作负荷和产能要求,达不到正常的生产标准。双方多次口头、电话、微信沟通交涉未果。因该机械设备质量问题导致武汉某防水材料公司和湖北某建材科技公司生产的产品不能如期交付给案外人,故其自行维修更换了设备,并拒绝向武汉某机械厂支付该批机械设备尾款。其后,因该批设备质量问题协商未果,武汉某防水材料公司和湖北某建材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

在收到“共享法庭”提供的案件线索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原、被告双方核实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各抒己见,争论不休。原告方主张被告要赔偿机械设备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被告则主张原告方设备尾款未支付。由于案涉设备产品存在缺陷产生的具体损失需进行鉴定,鉴定费用较高,诉讼成本大,诉讼时间较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秉承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与双方沟通,分析案情,最终双方同意面对面调解。

案件受理第二天,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就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及设备尾款事宜进行了调解。经反复协商调解,双方就设备质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原告不再要求被告赔偿机械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违约损失,被告也不再要求两原告支付剩余的货款,双方当事人再无其他争议。

新滩经合区“共享法庭”立足工业园区,注重精准服务护航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将商事纠纷就地化解,消弭于萌芽状态,原、被告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该起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