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为了三万余斤野生鱼,14人集体受审

2023-02-27 09:13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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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221日,洪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尹某等14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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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225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吴某等11人分别多次在洪湖大湖(禁捕水域)使用单层刺网、双重刺网、三重丝网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白鲢鱼、花鲢鱼等鱼类,其非法捕捞数量共31000余斤,销售后从中获利34000余元。被告人尹某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明知系违法所得,仍长期收购他人在洪湖市禁捕水域捕捞的野生鱼,之后运输至仙桃售卖,并从中获利共40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等14人均退清所获全部赃款,并缴纳生态修复金94000余元。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各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当庭举证、质证、辩论。各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了庭审。

经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洪湖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在全社会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