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执行】法院高效追货款,企业送锦旗致谢

2023-04-10 10:38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近日,湖北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来到洪湖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 为经济护航”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洪湖法院执行局心系企业、尽职尽责、快速高效的帮助公司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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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湖北某玻璃公司诉被告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12月经法院判决,被告周某向原告原告湖北某玻璃公司支付货款21万余元、违约金6万余元,合计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周某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20232月,该玻璃公司向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身在外省的周某提出了分期还款方案,但被申请执行人拒绝。考虑到该案涉及营商环境,流动资金是企业发展壮大的“生命源泉”,为尽量缩短执行周期,维护企业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免除违6万余元违约金,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支付了20万余元款项。该调解协议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被执行人的偿还能力,不到一个月,案件顺利执结,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