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案子,对法官来说很平常,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一片天。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必须体现在每个案子上。”2月28日,在洪湖市法院表彰大会上,大同湖法庭庭长张红这样谈办案体会。
去年对张红来说是不幸的时期,她被确诊为乳腺癌。当地几十位老人闻讯到庙里烧香拜佛,希望菩萨保佑她早日康复。
张红非常感动,她告诉记者:“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人民群众给了我这么厚重的爱,传递给我的是求生的信念,鼓励我与病魔抗争。”
今年50岁的张红自小随父亲来到大同湖农场,在这里成长、工作,成家立业,与这里的人们水乳交融。当基层法官16年来,她扶危济困,定纷止争,罹病之时,自然受到乡亲们的挂念。
去年4月,张红到武汉协和医院检查时才发现乳腺癌已到中晚期,医生责怪她为什么不早来检查,必须马上手术。但她瞒着医生赶回大同湖,安排好庭里的工作,与案件当事人联系,督促执行,办好手头的事才去就医。
秋后,化疗刚结束,张红头发差不多掉光了。她听到还欠刘某部分化肥款的许某正在抽干鱼池捕鱼时,她拖着虚弱的身躯,找到许某要他偿还余款。许某被张庭长的工作作风和坚强意志打动,二话没说,当即付清了欠款。
“我办理的案件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纠纷,甚至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办好这些平凡小案,善待百姓,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一点好事、实事,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终身的追求。”张红说。2006年底,罗胜早起诉吴全国,要与其离婚。吴全国双腿股骨坏死,瘫痪在床,上有80多岁的老母,下有十几岁的女儿,生活极为困难。张红组织干警捐钱捐物,帮助他治病,到民政部门为他办低保,还托人帮他女儿在糖厂找到一份工作,春节时又亲自上门送去米、油等年货。另一方面她做罗胜早的工作,罗主动付给吴1万元生活帮助费。没想到在大家的帮助和关心下,吴全国居然奇迹般地站了起来。
群众打官司,一怕案子拖得太久,二怕裁判不公,三怕执行不到位。张红说,农村的案子审理比较简单,最重要的是执行,执行到位才能体现社会效果。“我的出发点就是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局,不但要案结事了,更要追求案结事好。”
2005年9月,大同湖农场三分场贺某等5家农户找到管理区领导,要求陈某赔偿因施药不当给他们上百亩棉花造成的损害,管理区多次行政调解没有结果,农户只好向法庭起诉。季节已过,证据没法收集。受不受理呢?不受理,农户可能铤而走险,酿成恶性事件。看着农民乞求的眼光,张红毅然受理此案,3次与陈某正面交锋,讲法、情、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就赔偿额度达成协议。为防止节外生枝,张红又与陈某的子女联系,动员他们帮助筹款。7天后,13000元的赔偿款全部送到了农户手上。
16年来,张红经手办理的案件近2000件,无一件错判,无一件反复上访,无一件历史积案。2004年以来,大同湖法庭连续4年案件审结率100%,执结率100%,调解率90%以上,保持着“零信访、零积案、零违纪”的可喜局面,去年赢得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张红去年被评为“荆州好人”、“感动荆州年度人物”。(转载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