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判决+类案调解”,一次性化解48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024-09-23 16:41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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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是“乐业”之本,涉房地产案件是民生领域重点案件,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健康发展。近日,洪湖法院新堤法庭通过“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48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前端。

洪湖某小区60户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支付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并交付转移登记证书及购房发票,因案涉楼盘属“保交楼”,政策性强,群体性矛盾纠纷大,执行困难。新堤法庭针对该系列案件,决定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案件,高效审理形成可参考的典型案例,为后续案件处理“打样”。在征取当事人意见后,先行审结了12件并移送执行,余下48件案件处于待启动状态。

今年6月,新堤法庭关注到先行处理的12件案件在执行阶段取得执行线索,遂按照统一裁判尺度、统筹执行的要求,制定了采用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纠纷的方案。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后,多次与原、被告律师沟通,发现业主均已入住,因涉案楼盘未办理竣工验收无法办证。考虑到原告人数众多,被告涉诉纠纷较多经营困难,承办法官从保障民生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着手,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梳理矛盾焦点,结合生效判决案例,向当事人进行普法释法,提出可行方案,最终48户业主均与某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后,采用司法确认程序,为当事人出具民事裁定书,节约诉讼费共计两万余元。

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是洪湖法院高效处理物业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类型化群体性纠纷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通过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模式,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的同时,节约了司法审判资源,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