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洪湖法院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五大重点任务,对出台的涉企政策开展一致性评估、清理歧视中小微企业文件规定、查摆审判执行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护航企业发展。
本次专项工作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为目标,着力查摆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执法规范方面,洪湖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湖北省高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严格区分涉案财产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企业财产、当事人财产、案外人财产,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将评估贯穿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全环节,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严禁拖延执行、乱执行、消极执行等行为,规范“活封”“活扣”等强制措施适用,对暂时陷入困境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坚持“惩戒与帮扶并重”,积极促成和解履约,为企业保留“造血”空间。在规范审判权方面,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利益输送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以铁的纪律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同时,洪湖法院对涉企政策开展一致性评估。洪湖法院认真梳理出台的涉企文件规定,对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洪湖法院无歧视中小微企业的收缩性政策文件,无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无与上级部门不一致的文件。
洪湖法院还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机制,简化办案流程,提升审判效率;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主动走访企业,倾听企业司法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健全涉企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涉企政策一致性评估,以更严格的标准、更精准的举措保障企业平等地位,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为洪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筑牢司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