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汤汤,法佑安澜;湿地泱泱,司法护航。
202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五周年。洪湖市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走进社区开展长江生态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之力守护一江碧水、一湖清波,以司法担当护航流域生态安全。
活动中,洪湖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干警走进社区,与居民面对面开展普法宣讲。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重点宣传禁渔禁捕、生态修复、候鸟保护等相关规定,让群众清楚了解非法捕捞、破坏湿地、污染水体、伤害野生动植物等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干警们结合近年来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生动讲述司法惩治违法犯罪、推动生态修复的实践故事,引导群众自觉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主动抵制破坏生态的行为,共同守护洪湖湿地与长江流域的生态家园。
五年来,洪湖法院始终坚守生态司法使命,扎实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不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创新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碳汇认购、劳务代偿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洪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图景。
法治护航生态,初心守护安澜。洪湖法院将始终秉持水乡司法情怀,厚植生态司法底蕴,以实干担当守护一江碧水、一湖秀色,以坚实司法保障助力新时代美丽洪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