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法院新堤法庭审理了两起小额纠纷,通过对当事人耐心地释明法理,被告自动履行,最终以撤诉方式结案。
该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均相同,双方系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3000元一直未还,以及原告找被告代购黄金,支付12288元后,被告一直未发货也拒不退款。在原告多次催讨下,被告一直未还款,遂成讼。
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后,发现诉讼标的额不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多次主动电话联系被告调解,但被告电话均无人接听。法庭工作人员上门送达,通过找被告亲属做工作、添加被告微信、换个人手机拨打被告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被告,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最终答应给付欠款。次日,被告向原告转账支付欠款及代购费用,该案原告撤诉结案。
应你所需,如我在诉。从“坐堂办案”到“主动作为”,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洪湖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便民服务方式,以更多“小案”的精心办理彰显司法的温度,让每一个案件都播撒下看得见的正义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