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洪湖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决定》,洪湖法院峰口法庭庭长、三级法官王代强荣获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王代强于2012年进入洪湖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员,2020年6月起任峰口法庭庭长。王代强同志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忠于审判事业,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根基层,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政法干警在平安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坚守初心使命,诠释政治忠诚。王代强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依靠法院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立足司法职能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湖。
精办每个案件,诠释司法忠诚。王代强同志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大局”为己任,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强抓执法办案、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2年度带领全庭干警共受理常规民商事案件566件,结案557件,结案率98.4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投入平安建设,诠释为民忠诚。在建设平安洪湖过程中,王代强同志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自觉把普法宣传作为平安建设工作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开展“法治夜校”活动,向群众“零距离”普法,用“小案件”诠释法治“大道理”,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社区基层参与疫情防控;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安保培训和实战综合演练,进一步筑牢了安全防线;积极参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活动,为建设平安洪湖提供强大助力。
成绩代表过去,更是鞭策未来。新的一年,王代强同志将一以贯之、一如既往,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绩,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司法使命,全力为平安洪湖、法治洪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