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法庭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生动展现了司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作为。
案件背景
2024年6月6日,原告洪湖市某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建设的某基地工程提供商品砼。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提供商品砼。2025年9月1日,经原、被告双方结算,总货款为385万余元,被告已支付290万余元,尚欠付货款95万余元。后被告分别于2025年9月、12月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15万元,余款80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已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并申请对被告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
调解过程
新滩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发现双方争议焦点明确、事实较为清晰,具备调解基础。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地保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沟通过程中,被告表示愿意调解,但是对于原告诉状中主张的欠款金额有异议,同时也表明并非恶意欠款,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再加上当前银行账户被冻结,企业生存岌岌可危。为尽快促成调解,承办法官督促被告主动与原告进行对账。在账目核对清楚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调解程序。考虑到被告公司位于外省,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减少当事人奔波诉累,新滩法庭主动提出通过远程视频调解的方式处理此案。为确保调解顺利进行,新滩法庭干警提前与当事人沟通,指导其利用“湖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登录认证,并耐心讲解操作流程。
调解当日,原告代理人到庭,被告代理人在外地,新滩法庭组织双方通过远程视频“隔空”协商。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清晰梳理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抓住矛盾焦点展开线上调解。承办法官耐心疏导,为双方算好法理账、情理账、成本账。一方面,引导双方回溯过往合作的互信基础,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唯有互谅互让方能共渡难关。另一方面,建议被告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和金额,以显示解决问题的诚意。同时,劝说原告代理人与公司进行沟通,在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等方面能作出一定的让步,在还款期限上能够适当的延长。经过多轮沟通和协调,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高效、圆满化解。
社会效果
法治有威严,亦有温度。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生动诠释了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的统一,新滩法庭以务实举措破解了企业的“急难愁盼”。既维护了本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缓解了外地企业的经营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也是法院以数字赋能司法助企的生动实践,用“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打破地域限制,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时间和成本,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暖流。
法官提醒
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交货等义务。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既能节约司法资源,又能更高效地维护自身权益;若协商无果,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