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拒执罚金,司法拘留施压显威

2025-10-29 15:23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作者: 姜生    浏览: 540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环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检验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部分被执行人往往抱着“拖一天是一天”的侥幸心理,试图挑战法律底线。艾某拒不缴纳罚金一案,正是这类现象的典型缩影。洪湖法院通过对司法拘留措施的精准适用,成功打破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确保了生效裁判的严肃执行,更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威严不可撼动。


案情回溯

    艾某因犯妨害药品管理罪,经洪湖法院审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决生效后,其刑事刑期虽已执行完毕,但附加刑的罚金部分却迟迟未予履行。

    经查,艾某名下登记有房产和商铺,明显具备履行能力。6000元的罚金数额相较于其资产规模而言,完全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艾某非但不主动履行,反而采取了一系列消极对抗行为:先是假借“向朋友借钱”为由,向法院请求宽限期;随后又以“准备外出打工”为借口,拒接法院电话,逃避传唤,态度日趋恶劣。

    执行法官并未因其案小、人刚出狱而懈怠。通过实地走访,精准锁定其位于洪湖购物公园小区的住所,并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直接上门。面对法官,艾某仍以“手头没钱”的老套路进行推诿。在查明其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拒不报告财产后,法院当场宣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下,艾某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他立即“服软”,紧急联系亲友筹款,当场将6000元罚金全额缴纳至法院。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并全部履行了义务,法院对其批评教育后,最终未对艾某进行实际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