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无小事,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近日,在洪湖法院民一庭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张某、肖某为上下相邻房屋所有权人。2024年4月,张某家中卧室、卫生间等多处严重渗水,造成家中吊顶、墙壁、壁纸、衣柜被浸湿、破损。经与楼上业主肖某联系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赔付房屋修理费30000余元。
洪湖法院受理该案后,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上下相邻房屋进行了现场查验,双方均确认系肖某家中预留水管爆裂后水流下渗至张某家中。
肖某认为自己购买该房屋虽已十年有余,但从未在此居住,更未装修该房屋,故赔偿责任应由物业及开发商承担。张某要求肖某承担赔偿责任,仅提供房屋现场照片及损失清单,也未通过鉴定确定损失金额大小。
法官本着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的宗旨,有针对性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向双方释明继续诉讼程序则必然要通过鉴定确认损失大小,而由此增加的诉讼成本将会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双方考量后,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肖某一次性赔偿张某12500元房屋修理费。至此,这起相邻权纠纷以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处理邻里纠纷应秉持友好协商原则,多沟通、多交流,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洪湖法院也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努力争取矛盾纠纷最优解,办好民生小案件,守好为民大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