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主持“破产清算案”财产现场交接 保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023-02-09 15:33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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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某饲料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洪湖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洪湖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后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湖北某会计师事务所为该案件的破产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必须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为保障管理人顺利接管公司财产等资料,2023131日下午两点,在洪湖法院主持下,管理人工作组成员、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破产财产现场交接。交接仪式后,承办法官、管理人对公司厂房、土地进行了勘查。

此次破产财产交接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利于该破产案件下一步的审计、评估等工作的开展,有效推进了破产案件审理进程。洪湖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陷入经营和债务困境的企业进行积极救治和清理,公平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