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联动破家暴,调解和离护民生

2025-12-29 10:28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作者: 王鑫权    浏览: 30


    家庭本应是温暖的港湾,但遇到家暴的阴霾,婚姻便成了束缚身心的牢笼,面对暴力,沉默不是出路,依法维权才能迎来新生。

    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家暴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通过“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司法调解”模式,使原、被告和平“分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原告范某与被告赵某结婚多年,在一次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过程中,被告对原告进行殴打,原告因此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立案,并组织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且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后原告迫不得已之下,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找准突破口,一方面,法官向被告释明有关离婚及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你现在的行为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矛盾了,还涉及到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民事责任,严重的话还将触犯刑法......”;另一方面,劝说被告要从家庭和子女方面来考虑:“老赵,你们结婚这么多年,是一个家庭,本应将彼此看作一个整体,你这么做不仅是伤害对方,也是伤害自己,你们的子女也会结婚,这样做如何给他们树立榜样......”,以此来疏导缓解被告对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经过多轮耐心沟通,被告最终同意与原告离婚,后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均到庭签署调解笔录,就离婚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和平解决。

    本案通过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既切实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因诉讼可能造成对原告的二次伤害。今后,洪湖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检察、公安、妇联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以更有力的司法举措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