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执行树公信 多种手段显威力

洪湖法院开展冬季集中执行大会战

2013-11-25 10:48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王志军

“对你们实施司法拘留,这只是一种惩罚手段,如果仍然不履行,即便你们是民事案件当事人,也会因为自己的拒不履行行为触犯刑法而入狱”。11月20日,洪湖法院执行局局长谭次洪在拘留所提审被执行人王某等人时向其宣传法律,奉劝当事人认清当前执行形势,积极还款,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这是洪湖市人民法院开展2013年冬季集中执行大会战的一幕。

为了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的殷切期盼,10月23日,洪湖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年终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冬季集中执行大会战活动,提高案件执行化解率,切实减少涉法信访案件。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回执行,主要针对 “常规执行案件”、“信访积案”和“金融债权案件”三类案件,重点打击“欠债不还”、“伤人不赔”的钉子案、骨头案。同时,成立了以副院长刘崇理任指挥长,以执行局为核心、两个执行庭和五个基层法庭为主体、法警大队为后盾的执行专班。

执行专班制定了四项措施,确保集中执行出效果。一是摸排案件,分类制定执行方案。集中执行活动开始前,各执行单位对所有执行案件登记造册,根据被执行人所在地址、履行能力分类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执行方案。二是案件“四定”,确保限期执结。对执行案件定承办人、定执行方案、定执结期限、定督办领导,保障案件限期执结。三是曝光名单,多种执行手段齐上。对“躲避、拖赖、抗拒执行”的当事人,查封其固定资产、冻结其银行账户,在其住所公告其赖账行为,在电视台滚动播放被执行人名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的文书。四是联动执行,形成合力。执行局主动联系土管局、房产局、车管所、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通报被执行人名单,让被执行人重大财产全部在法院掌控之下,对当事人形成强大执行威慑,扩大执行工作影响力。

据悉,截止本文发稿止,此次集中执行共强制执结案件31件,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拘留4人、执行现金305500元,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