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洪湖市人民法院办理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时,考虑到该案件涉案标的大,情况复杂,希望能选任出最具优势的破产管理人,最大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洪湖市人民法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进行公开的选任。
多家意向管理人机构向洪湖法院提交了申报材料,评审委员会上,洪湖市人民法院分别从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机构规模等多方面考察,最终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的破产管理人,并同时确定了确定两家备选管理人。
本次公开竞争选任管理人是洪湖市人民法院办案公开化、透明化的有力表现,有利于增强司法公信力。下一步,洪湖市人民法院将该项举措形成机制,同时继续探索创新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提升破产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