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强强联手,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案件

2023-10-01 16:03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洪湖市人民法院与洪湖市总工会联合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截止2023年10月1日,该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解了劳动争议类案件23件。

2006年-2022年间,杨某就职于某保险公司,期间该公司未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亦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2022年9月,某保险公司辞退杨某,双方因补缴工作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金额产生争议,后向洪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被告知对该案不予受理,为此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立案登记时,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通过法院委派“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具有省时便捷、不收费用的特点。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该案在洪湖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与工会的联合实现了双方劳动争议案件数据共享、信息互通,通过“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项目的开展,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充分发挥了法院和工会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让人民群众有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保障、更理想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