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营商】保全+调撤 高效服务解企忧

2024-09-23 17:21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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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洪湖法院新堤法庭通过诉中保全措施,高效审结三起涉企案件,两件调解结案,一件撤诉结案。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导向,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7月,原告某商砼公司向洪湖法院新堤法庭递交诉状,起诉湖北某建筑公司、湖北某商贸公司、武汉某建筑公司欠付其工程款。诉讼过程中,原告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财产,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三被告企业银行存款近百万元。经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讨论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保全裁定对三被告企业采取保全措施。被告企业获知银行存款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庭表达调解意愿。承办法官主持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企业当即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不出具调解书;一被告企业与原告签订调解书,分期付款;另一被告企业直接向原告企业履行合同,原告企业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书。为了将对被告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保障被告企业的正常经营,需尽快对被告的保全措施予以解除。经原告申请,承办法官当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及时转执行部门当天予以解封。

通过采取保全措施,为调撤结案创造有利条件,调撤结案让保全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承办法官选择保全与调撤相结合的审判思路,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和谐化解,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洪湖法院将继续秉持依法保全、调撤先行的工作理念,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