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滩人民法庭始建于1992年。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时,洪湖法院对各乡镇法庭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原新滩法庭与大同湖法庭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迁至大同湖,原办公场所停用。近年来,随着新滩经合区高速发展,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洪湖法院主动延伸对接新滩经合区,于2022年3月重新启用新滩法庭,为当地群众及企业提供“贴身”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