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荆楚雷霆秋季风暴”首战告捷:多方联动成功强制腾退二屋 彰显司法权威与温度

2025-09-17 10:53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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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荆州中院9月部署的“荆楚雷霆秋季风暴”专项执行行动要求,洪湖法院闻令即动,高位推进,精心组织,于9月17日成功对两起案件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退行动。此次行动在当地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及公安机关等多方协调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两处房屋的腾退工作,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案:多年积案终得解  多方协力破僵局

    2017年,申请执行人叶某与被执行人汤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汤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叶某20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汤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其位于大沙的一套自建房屋经评估拍卖后流拍,最终依法作价抵偿给叶某。案外人龙某因与汤某另有债务纠纷,私下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并长期占用该房屋,堆放铁皮、三轮车等物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洪湖法院依法张贴腾退公告,责令龙某限期搬离,但其逾期未履行。2025年6月30日,龙某再次书面承诺于7月3日前自行搬离,但其再次食言。

    为确保此次腾退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局提前与大沙农场政府、村委会沟通协调,制定详细执行预案。行动当日,法院执行干警、当地派出所民警、镇村干部共同到场,组成联合执行团队。腾退过程中,案外人彭某及其他债权人情绪激动,企图以极端方式阻碍执行。面对突发状况,执行干警与公安民警协同维持秩序,镇村干部积极配合安抚当事人情绪,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经过长达数小时的反复沟通和劝解,案外人最终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配合完成了腾退工作。


二案:维护婚姻财产权益 联合执行显成效

   在申请执行人武某与被执行人曾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曾某(系武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第三者)返还武某45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查明曾某名下仅在燕窝镇有一处房屋,且该45万元亦用于该房屋的购买和装修,法院依法拍卖后流拍,遂裁定以物抵债给武某。但该房屋一直被案外人程某以曾某亦欠其债务为由非法占用,拒不搬离。

    腾退当日,案外人程某及曾某母亲情绪失控,以极端行为相威胁。面对复杂局面,执行干警果断控制现场,并积极疏导围观群众,执行法官沉着冷静地向案外人明晰法理,说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告知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程某等人最终认识到错误,主动搬离了房屋。

    两处房屋腾退完毕后,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将房屋钥匙分别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叶某和武某。两位申请人对法院锲而不舍的执行力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深感欣慰,连声致谢。


    此次强制腾退行动是洪湖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部署、重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生动实践。行动中,法院高位推进,当地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及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合力。执行过程中,既体现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又展现了法院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多方联动的协同效能,有效化解了执行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荆楚雷霆秋季风暴”行动取得了开门红,展现了洪湖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