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男子酒后袭警被判拘役五个月

2023-10-18 11:00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朋友相聚喝上几杯,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是借着酒劲无端闹事,甚至以身试法暴力袭警,终究会为自己的“任性”受到“冲动的惩罚”。近日,洪湖法院审结一起酒后袭警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五个月。

案情回顾

20237月某日晚上,被告人王某酒后在洪湖市茅江街道某处与人发生口角争执,后与在场数人发生拉扯及殴打行为,路人见状拨打110报警。茅江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找到被告人王某。在出警民警给王某登记信息并劝其前往医院醒酒治疗过程中,王某情绪突然激动,大声辱骂民警,并对在场民警拳打脚踢,造成三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民警右下颌部损伤,一名民警头部、右肘部损伤,一名民警头部、左肘部、右手损伤,后王某被民警制服。随后,民警将王某押送至洪湖市公安局办案区,在对其口头询问身体状况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过程中,王某又踢了一位在场民警大腿部位一脚。

洪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酒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因其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受伤民警的谅解,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王某案发后的认罪悔罪态度,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执法权威不容亵渎。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执勤工作是法治社会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辱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