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半年骗取女友近15万元,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刑

2021-06-15 16:05
来源: 洪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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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恋越来越普遍,很多人通过网恋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但也有人心怀鬼胎,以网恋为名,行诈骗之实。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罪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9年5月,被告人张某通过手机软件结识被害人柳某并发展成网恋关系。2019年6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利用被害人柳某的信任,先后虚构开网吧需要资金周转、要给员工开工资、与朋友合伙开酒店、要去当铺赎表、母亲住院治疗需要钱等事实,骗取被害人柳某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4.9万余元。2020年11月,被告人张某主动到投案。案发后,被告人的父亲自愿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1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柳某对被告人张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的近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在无法甄别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不可轻信其甜言蜜语和各种说辞,尤其是当对方提出需要钱时,更要提高警惕,避免财产损失,一旦受骗,请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