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腾退交付71套房,洪湖法院异地攻坚执行难案

2025-11-10 15:59
来源: 洪湖市人民法院
作者: 杨岭    浏览: 277


 11月6日,洪湖法院执行团队赶赴荆门市沙洋县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在当地法院的支持配合下,成功腾退并交付71套房屋,有力推进了一起交叉执行“骨头案”的房屋交付工作。

    原告湖北某商贸公司与被告荆门某房地产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等,湖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上级法院交叉指定由洪湖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洪湖法院组织对被执行人名下的103套房产进行评估并挂网拍卖,经一拍、二拍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同意以第二次流拍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本院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名下103套房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

    经前期执行,虽然已将房产变更登记在申请执行人名下,但因该批抵债房屋仍存在由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占有的情形,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顺利接受。被执行人因对生效判决不服,曾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向湖北省检察院申请监督、向最高检申请复查,均被驳回,但仍拒绝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房屋,且多次向各级部门信访,抵触情绪较大。


    面对涉案房屋数量多、异地协作流程繁、现场稳控难度大等挑战,洪湖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前往沙洋县,逐一了解案涉房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时向省高院执行局及荆州中院请示汇报,充分做好前期沟通、张贴公告、走访督促等工作,对不同住户分类施策,制定稳妥腾退方案,有序推进房屋交付工作。    

    当天上午七时,洪湖法院领导带领执行员、司法警察、公证人员一行赶往沙洋县,首先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疏解抵触情绪,劝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腾退义务,并严正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阻挠法院执行工作的气焰。

    随后,执行干警们来到案涉小区进行实地勘察,按照流程计划开展腾退工作,将现场警戒、物品清点、搬运、联络协调等工作细化分工,确保行动高效有序。在开锁人员的协助下,依次前往各单元楼打开房间大门,清点屋内存放的物品,逐一拍照、登记,公证人员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社区人员监督见证,每一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既保障执行权威,也兼顾被执行人合法财产权益,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经过近十个小时的奋战,至下午十七时,71套空置房屋全部腾退完毕,当场向申请执行人交付,该案的执行工作取得了“开门红”。

    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的法定责任。洪湖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坚决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以执行利剑捍卫司法权威,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